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吉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吉农大字〔2014〕139号)及《吉林农业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吉农大字〔2019〕193号)和《资源与环境学院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工作制度》文件精神以及国家推免生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推免生监督工作,特制定本监督办法。
一、监督方式
(一)设立推免工作监督委员会,推免工作监督委员会包括学院院长、书记、副书记、副院长、各系主任、学生代表等多方成员,负责监督推免过程,确保程序的公正、公平、公开。
(二)及时公布推免名单:在推免名单确定后,第一时间在官方网站或相关平台上公布推免名单,以便学生、家长和社会公众了解推免过程和结果。
(三)建立投诉机制:设立专门的投诉渠道,对学院推免工作有任何异议,可到学院办公室进行咨询,同时公布院长、书记信箱,方便学生和家长提出任何关于推免过程的疑问或不满。
(四)定期审查推免材料:定期审查推免材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加强对推免材料的保密措施,防止泄露。
(五)加强内部培训:定期为相关工作人员和教师进行推免工作的培训,确保所有参与推免工作的教师了解并遵守推免工作的相关规定和程序。
(六)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推免过程进行独立的评估和监督,增加推免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