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为进一步规范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工作,加强对分流指导、志愿填报、成绩公示等全过程监管,从机制上、源头上杜绝违规、违纪、违法现象的发生,确保相关工作规范有序地进行,按照《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中共吉林省委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吉林农业大学“十三五”发展规划》,积极推进“按大类招生、宽口径培养”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切实做好按大类招生培养与专业分流工作,确保专业分流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监督方式及内容
一、监督的方式主要有:学院党委直接参加相关分流过程进行监督;直接参加相关会议进行监督;查阅相关会议记录进行监督;对照检查专业分流的风险清单进行监督;《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监督方式进行监督。
二、对相关分管人员的监督
(一)制度体系建设应健全、规范;
(二)在专业分流过程中主动查找风险点;
(三)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系主任对专业分流监管措施及执行情况是否到位;
(四)严格执行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包括发布通知、公布细则、分流指导、成绩公示、志愿填报、确定专业、名单公示等重要环节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三、对制度建设情况的监督
(一)是否根据学校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严格的专业分流实施方案;
(二)相关规章制度是否贯穿专业分流的分流指导、成绩公示、志愿填报、确定专业、名单公示的全过程,是否表述准确规范、内容详尽便于具体操作;
(三)相关规章制度制定过程中,是否结合相关工作过程的各个环节,在本学院范围内认真组织讨论,主动查找风险点,并在操作流程的设计上主动加以规避和防范;
(四)专业分流实施细则的修订,是否按照其制定的程序进行。
四、对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
(一)是否按照专业分流实施细则对专业分流的过程及执行情况进行严格监管,评审过程是否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开展专业分流时,是否严格按照相关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逐项进行;
(三)专业分流的主要过程材料是否规范、完备,学院评审小组负责人或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审阅签字后与专业分流的其它材料一并存档。
五、对专业分流信息公开情况的监督
(一)建立信息公开制度;
(二)专业分流工作开展前将专业分流细则及相关通知等内容发布给学生;
(三)是否将专业分流结果在规定范围内及时公开。
第三章 纪律要求
六、专业分流工作坚持“谁经办、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谁违规、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坚持强化管理与加强监督并重;坚持严肃惩处与积极预防相结合。
七、相关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行为干扰专业分流过程,不得接受学生及家长赠送的礼金、购物卡等钱物,不得徇私舞弊影响或改变分流结果。
八、未按学校《本科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执行,造成损失及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直接领导责任。
九、相关工作人员遇有直系亲属、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参与专业分流评定审议的,应当回避。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视情节轻重交予学校纪委进进行处理。
第四章 附 则
十、本办法由学院党委负责解释。
十一、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办法与上级部门相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规定为准。
资源与环境学院党委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