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源与环境学院系主任岗位职责
系主任在党委书记和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系的工作。其职责是:
1. 组织制订本系(专业)的发展规划和学年的各项工作计划,作为专业建设负责人努力做好专业建设工作,制订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做好全系人员学期和长远的工作安排,审批授课计划,认真总结学期和学年的各项工作。
2. 组织讨论确定所开课程教学大纲 、实验教学大纲,进行课程建设工作,组织编写教材及其他教学文件。
3. 带领本系老师开展教学研究、科学研究,确定师资培训计划,做好实验室、资料室建设的工作,并检查进度与效果。
4. 组织新教师、开新课、新开课教师试讲、观摩教学,定期召开师生座谈会,了解本系教师教学情况,交流经验,改进教学。
5. 组织好考试的命题、成绩评定、教学质量分析、中期教学检查工作,安排监考等。
6. 组织安排好与本系有关的实习、社会调研、毕业论文以及答辩等工作。
7. 对教师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定期考核,核实教师工作量。
8. 出席学院召开的会议,主持系的例会,参加制定或修订有关专业的教学计划。
9. 对本系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团结全系人员,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组织本系人员的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活动。
10. 开拓就业市场,联系用人单位,结合毕业实习和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为本系学生就业创造条件。
11. 指导学生开展科技创新活动。
12. 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