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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教学经费使用办法

发布时间:2025-11-1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学院教学经费的管理与使用,提高教学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的持续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教学经费是指学校为支持教学活动和科研活动而专门拨付的专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本科实验费、实习费、各类竞赛与教育专项经费等。

第三条 教学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合理使用、效益优先”的原则,确保经费用于教学相关活动,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章 经费管理

第四条 教学经费由学院统一管理,实行预算控制、分项核算、专款专用的管理方式。

第五条 学院制定年度教学经费预算,经学院领导审批后,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 学院根据教学任务,在预算范围内编制经费使用计划,经学院审批后实施。

第七条 教学经费的支出严格按照学校财务制度和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确保凭证合法、手续齐全、审批完整。

第三章 经费使用范围

第八条 教学设备购置费:用于购置教学仪器设备、实验器材、图书资料等,以提高教学条件。

第九条 教学材料费:用于购买教学用实验材料、消耗品、低值易耗品等。

第十条 实验经费:开展实验教学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实验用材料、药品、试剂、动物、纸张、其他低值易耗品及耗材,以及上述材料的加工、运杂、仓储费等。

第十一条 实习经费:开展实习教学和各种实习活动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实习用材料、其他低值易耗品及耗材,以及上述材料的加工、运杂、仓储费,实习差旅费,实习指导费、外聘专家课时酬金、毕业论文答辩费等劳务费,论文印刷、装订费等。

第十二条 专业及课程建设业务费:投入专业、课程建设发生的费用支出,包括教学大纲、实验大纲、教材等课程教学资料建设,考试试题库建设,课件制作,学术交流及研讨会议等费用。

第十二条 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费:学院为提高教学质量开展的教师讲课大赛、教学质量奖评选、教学质量工程建设所投入的相关经费。

第四章 经费审批与监督

第十三条 教学经费的使用应实行审批制度,具体审批流程如下:

(一)经费使用系室或个人提出经费使用申请,填写经费使用审批表;

(二)经费使用申请经所在教学工作负责人审核签字;

(三)经费使用申请报学校财务部门复核;

(四)经费使用申请经学校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财务部门办理支付手续。

第十四条 学院建立健全教学经费使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教学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资源与环境学院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资源与环境学院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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