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完成青年教师培养与管理工作,结合《资源与环境学院青年教师培养与管理工作制度》以及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监督办法,以更好帮助青年教师成长。
一、工作要求
青年教师培养与管理实施35周岁以下全覆盖,对青年教师教学、科研成果进行定期检验,从政策、资源等角度对青年教师给予帮助,帮助青年教师快速成长。
二、监督内容
监督内容包括青年教师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课堂纪律管理等方面。同时,还要考虑青年教师的师德师风、教学态度和教育教学研究等因素。
三、监督方法
对青年教师的培养与管理监督考核分为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种方式。
过程性考核每学期进行一次。考核内容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导师听课情况、青年教师教学能力与学术水平提升情况等。考核方式为:查看导师听课记录表、青年教师教案与PPT等教学资料,查看青年教师阶段性教学与学术研究成果,以及组织相关经验交流和观摩示范或研讨活动等。
终结性考核在执行期结束时进行。考核内容为:培养计划执行情况、预期效果与教学、学术研究成果达成情况、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情况、学院导师制执行情况的具体措施与效果等。
四、相关要求
(一)监督评价机制,监督结束后,应该给予青年教师详细的评价意见,让教师了解自己的不足之处,并明确改进方向,提供有针对性的改进建议,评价应该客观、公正。
(二)监督问责机制,对青年教师教学和科研等方面的工作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三)激励和奖励机制,建立激励和奖励机制,对青年教师在教学和科研方面的突出表现和成果予以认可和奖励,进一步激发青年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