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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本科生优秀导师评选及奖励办法

发布时间:2025-11-12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本科生导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本科生导师的育人功能及先进典型的引领示范作用,根据《吉林农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组  员:各系部主任

二、评选范围

学院本科生导师。

三、评选条件

(1)崇尚师德,关爱学生。坚持立德树人,实现“教书”与“育人”的紧密结合,师德师风良好,关心学生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熟悉学生的学业进展和思想、生活状态,得到所指导学生的认可与信赖。

(2)履职尽责,业绩突出。认真履行本科生导师工作职责,在思想品德、学业发展、专业志趣、科研实践、职业规划、心理健康等方面指导帮扶学生且取得突出成绩。

(3)注重沟通,协同育人。注重与辅导员、班主任、学院沟通协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学院、学生广泛认可。

四、考核评价

(1)学院依据《吉林农业大学本科生导师制实施办法》,从学生评价、班主任评价、学生业绩等维度进行综合考评。

(2)综合评价排名处于学院前10%的导师,确定为优秀本科生导师。

(3)导师指导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获得校级及以上奖项,或者指导本科生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的,或者指导本科生学科竞赛获得有较大影响的国际性或全国性奖项的,可直接确定为优秀本科生导师。

五、表彰奖励

学院每年开展一次表彰会,颁发证书和奖品。优秀本科生导师荣誉作为评职、晋级的重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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