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科学研究水平,充分发挥教学名师、学术骨干等优秀教师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有效提高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打好新教师课堂教学基本功,促进新教师快速成长并不断追求卓越教学,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青年教师导师制
(一)培养对象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从事教学工作不满3年的教师;
2.新进教师和转岗教师;
3.根据工作需要,需进一步培养的教师。
(二)培养目标
1.培养青年教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使之成为品德高尚、爱岗敬业、勇于创新、热爱教育事业的教师;
2.培养青年教师掌握先进的教育理念,学习教育教学知识,具备初步的教学研究能力;
3.系统培训青年教师的教学基本功,使之具有相应课程的授课能力;
4.培养青年教师科研素养和团队合作精神,使之具有开展相关领域研究的能力。
(三)导师资格
1.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原则上应为研究生导师;
2.为人师表、品德高尚、治学严谨、作风扎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科研成果丰硕、责任心强;
3.具有十年以上本科教学工作经历,导师制执行期内每年至少承担1门2学分以上的必修课程。
二、新教师助课工作实施办法
(一)实施范围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从事教学工作不满3年的教师;
2.新入职、转岗教师;
3.按学校及所在学院要求建议承担助课工作的人员。
(二)助课原则
1.教学名师、青年教师导师课程优先原则;
2.学科专业、主讲课程相关相近原则。
(三)工作任务
1.全程辅助主讲教师完成1门2学分以上课程教学任务,认真做好听课笔记,同时撰写反思日志;
2.承担助课班级习题课程、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实验实习、试卷评阅等教学辅助与指导工作;
3.参与助课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参考资料、在线教学资源等的编制和完善工作;
4.参与助课课程组教学研讨与交流活动;
5.助课结束时提交听课、辅导答疑、辅助工作等相关记录和助课工作总结等材料。
三、具体工作内容
(一)教学工作
1.导师指导青年教师熟悉并理解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架构,使其深入理解所授课程教学大纲、教材等教学基本文件。
2.导师指导青年教师撰写教案、讲稿,选择并恰当运用教学方法、手段,制作PPT等。导师制执行期内青年教师至少做一次院内或学校层面的观摩教学,至少撰写1门课程备课笔记与个人反思日志。
3.导师随堂听青年教师主讲课程不少于16学时,填写听课记录表,指出青年教师课堂教学存在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改进意见与建议,并跟踪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导师制执行期结束时青年教师承担课程教学质量评价须达到良好以上。
4.导师指导青年教师针对课程教学与人才培养工作开展教学研究、撰写教研论文、申报教研课题。导师制执行期内至少发表1篇教研论文、申报1项教学研究项目。
5.导师对青年教师有关课堂教学、教案撰写、教学研究等方面的困惑、问题进行随时关注和指导。
(二)学术研究
1.指导帮助青年教师确立科学研究方向,推荐其加入相对稳定的科研团队。
2.指导青年教师申报科研项目、提升学术研究能力。导师制执行期内至少发表1篇科研论文,主持1项校级科研课题或参加1项省级科研课题。
3.推荐青年教师参与相关学术交流与研讨活动。
(三)社会实践
1.鼓励青年教师参与暑期社会实践,累计不少于一个月。
2.推荐青年教师深入企业、行业挂职锻炼。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4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