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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与环境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监督办法

发布时间:2023-12-16

为进一步规范教师履职尽责行为,加强学校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教师职业行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建立健全师德师风责任体系,夯实学院党委主体责任,明确教师个体责任,确保师德师风建设落地见效,依据《吉林农业大学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吉林农业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吉林农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吉林农业大学对招聘教师进行政治思想素质考核的实施办法》、《吉林农业大学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等活动管理办法》、《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任务分工方案》、《对学校人员发表论文相关论点、数据等要求》、《吉林农业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暂行办法》和《资源与环境学院师德师风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监督办法。

一、监督内容

(一)监督学院党委方面

1. 能否全面加强教师队伍思想政治工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能否坚持思想铸魂,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教师头脑;能否坚持价值导向,引导教师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能否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和党员教师作用。

2. 能否大力提升教师职业道德素养。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能否突出课堂育德,在教育教学中提升师德素养;能否突出典型树德,持续开展优秀教师选树宣传;能否突出规则立德,强化教师的法治和纪律教育。

3. 能否将师德师风建设要求贯穿教师管理全过程。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能否严格招聘引进,把好教师队伍入口;能否严格考核评价,落实师德第一标准;能否严格师德督导,建立多元监督体系。

4. 能否着力营造尊师重教氛围。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能否强化权利保护,维护教师职业尊严;能否强化尊师教育,厚植校园师道文化;能否强化各方联动,营造尊师重教氛围。

(二)监督全体教师方面

以《吉林农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吉林农业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资源与环境学院师德师风责任制实施办法》中要求内容为准。

二、监督方式方法

1. 日常提醒和教育、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

2. 把握教师思想动态、经常性排查问题隐患。

3. 深入教师,解决教师的实际问题。

4. 提高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和育德育人能力。

6. 坚持领导班子、系主任和教学督导听课。

7. 建设学生信息员队伍,获取第一手资料。

8. 开展教师师德师风与思想政治状况问卷调查。

9. 将师德师风教育贯穿教师育人全过程。

10. 运用好一年一次的师德师风考核。

11. 分级负责、层层落实,逐级落实,发挥系级的管理和监督职能。

三、纪律要求

(一)要求学院党委

师德师风建设要坚持权责对等、分级负责、层层落实、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原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根据职责权限和责任划分进行问责:

1. 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日常教育监督、舆论宣传、预防工作不到位。

2. 师德师风失范问题排查发现不及时;缓报、谎报、隐瞒,或者授意他人缓报、谎报、隐瞒。

3. 对已发现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置不力、方式不当。

4. 对已做出的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处理决定落实不到位,师德师风失范行为整改不彻底。

5. 多次出现师德师风失范问题或因师德师风失范行为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6. 对师德师风负面舆情处置不力,导致事态扩大,引起不良社会影响。

7. 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

8. 教师出现师德失范问题,学院党委书记和院长要向学校分别做出检讨,由学校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轻重采取约谈、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问责。

9. 责任追究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要求全体教师

对出现违反师德师风要求的教师,按照《吉林农业大学师德考核实施办法》、《吉林农业大学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和《资源与环境学院师德师风责任制实施办法》中相关规定处理。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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