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吉林农业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吉农大字〔2014〕139号)及《吉林农业大学“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试行)》(吉农大字〔2019〕193号)文件精神以及国家推免生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我院推免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资源与环境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人员如下:
组 长:党委书记、院长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组 员:各系部主任
秘 书:教学秘书、学科秘书
二、推荐原则
1、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名额(非专项)分配原则在教育部“坚持突出重点,着力服务国家发展战略”政策的指导下,考虑学院学生数、专业数基础上,重点面向培养国家发展战略急需高层次人才专业,服务国家发展需要专业、国家级一流专业。推荐时不区分学术型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注重并加强对学生本科阶段学习情况的过程性评价,将本科阶段学业综合成绩作为推免工作最基础的遴选指标,并将学生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纳入学校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三、推荐程序
1.学院公布推免细则,学生填写报名材料并附相关佐证材料,包括:学生身份证、成绩单、四级成绩单、省级三等奖以上证书、课程认定证明等材料。所有涉及本人签字材料,需提交签字版扫描件。
2.学院成立专家审核小组,由学生围绕学习表现、竞赛及奖励情况、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四六级等情况进行汇报,每人汇报不超过3分钟。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备查,评审全程进行录音录像。
3.将拟确定推免生名单及相关佐证材料在学院网站公示。
4.学院将拟推荐名单报送学校。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9月12日